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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仙网重要公告提示

关于包装中含“驰名商标”字样酒品若干情况的告知说明

时间:2014-04-29 09:32:36

亲爱的酒友: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及工商总局“工商标字〔2014〕81号” 《工商总局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之规定和要求,2014年5月1日以后,“驰名商标”字样不得用于商品包装或用于广告宣传、展览等行为中;但对于2014年5月1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包装上含“驰名商标”字样的商品之后仍可正常销售。

    鉴于上述规定和情况,对于酒仙网目前销售的原包装含有“驰名商标”字样的酒水产品,特说明如下: 

    1、2014年5月1日后新进入流通领域的相关酒水产品,厂家将逐步更换、使用新包装(去除“驰名商标”字样),2014年5月1日之前已进入流通领域的原包装产品依法仍正常销售,新旧包装产品品质一致,请放心购买;
    2、逐步更换产品包装期间,酒仙网依法对相关产品展示图片进行马赛克技术处理,不显示“驰名商标”宣传字样;

    3、酒仙网对依法可销售的相关新、旧包装产品随机发货,有可能出现实际货物与展示图片之间或货物之间包装有个别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实际收到的货物为准;

    4、如有任何疑问或对所购酒水包装有特殊要求,敬请联系酒仙网客服电话400-617-9999咨询。
 
给您购物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祝您购物愉快!

                      

酒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04月29日